Ask me anything
Ithy Logo
Sign in to save

解鎖您的假期權益:香港勞工法例請假全攻略 (2025年版)

深入了解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等重要規定,保障您的職場福祉。

hong-kong-labor-law-leave-guide-qevoysf0

在香港,僱員的假期權益受到《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的嚴格保障。了解這些規定,無論對僱員還是僱主都至關重要,有助於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本指南將為您詳細解析香港勞工法例中關於請假的各項主要內容。

三大核心權益概覽

  • 法定假日不可少: 符合資格的僱員享有薪法定假日,僱主不得以薪金代替假期(俗稱「買假」)。
  • 有薪年假逐年增: 服務滿一年起即可享有有薪年假,日數隨年資增加,讓僱員得到充分休息。
  • 疾病津貼有保障: 符合條件的僱員在患病期間可享有薪病假,薪酬按法例規定計算。

主要假期類型詳解

法定假日 (Statutory Holidays)

法定假日是《僱傭條例》賦予僱員的基本權益,俗稱「勞工假」。所有僱員,不論其服務年資長短,或是否按連續性合约(即「418」規定,詳見下文)受僱,均可享有法定假日。

日曆與假期規劃

僱員應提前了解每年的法定假日安排。

資格與安排

  • 有薪資格: 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則該法定假日為有薪。
  • 2025年法定假日數目: 香港在2025年有13天法定假日。政府已計劃逐步將法定假日數目增加至17天,最終與公眾假期(俗稱「銀行假」)看齊。
    • 2025年的13天法定假日包括:1月1日、農曆年初一(1月29日)、農曆年初二(1月30日)、農曆年初三(1月31日)、清明節(4月4日)、勞動節(5月1日)、佛誕(5月5日)、端午節(5月3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7月1日)、中秋節翌日(10月7日)、國慶日(10月1日)、重陽節(10月29日),以及冬節(12月21日)或聖誕節(12月25日)(由僱主選擇)。
  • 「買假」違法: 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發放法定假日給僱員。
  • 假日工作安排:
    • 如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須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僱員,並在原定法定假日之前或之後的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
    • 如雙方同意,僱主亦可安排代替假日,代替假日須安排在原定法定假日之前或之後的30天內。
    •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也可以支付額外薪酬代替補假。
  • 記錄保存: 勞工處建議僱主應為僱員所放取的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保存清楚的記錄。

有薪年假 (Paid Annual Leave)

有薪年假是為了讓長時間服務的僱員能有充足的休息和恢復時間。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

年假日數與安排

有薪年假的日數按僱員的受僱年資逐年遞增,詳情如下表:

服務年期 可享有的有薪年假日數
滿1年 7天
滿2年 7天
滿3年 8天
滿4年 9天
滿5年 10天
滿6年 11天
滿7年 12天
滿8年 13天
滿9年或以上 14天

此表顯示了法例規定的最低有薪年假日數,僱傭合約可訂定更優厚的條件。

  • 放假時間: 僱員應在受僱每滿12個月後的隨後12個月內放取應得的有薪年假。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 集中或分開放取: 年假可一次過放取,如僱員要求,少於10天的年假可分開最多3次放取,多於10天的年假則至少有7天應連續放取。
  • 不可「買假」: 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發放年假,除非僱員離職,則未放取的年假可折算為薪金。
  • 年假與休息日/法定假日重疊: 如年假期間適逢休息日或法定假日,該日應視為年假,僱主須為僱員另定休息日或法定假日。

有薪病假 (Paid Sick Leave / Sickness Allowance)

僱員在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情況下,如符合特定條件,便可享有疾病津貼,即俗稱的有薪病假。

身體不適的員工

提供醫生證明是申請有薪病假的關鍵文件之一。

資格與津貼

  • 累積病假日:
    • 僱員在受僱的首12個月內,每月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
    • 之後,每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
    • 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天。
  • 領取疾病津貼的條件:
    •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因懷孕僱員進行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者除外,在這些情況下,如符合其他條件,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病假紙」)。
    •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
  • 疾病津貼金額: 疾病津貼的每日金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若僱員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 病假與法定假日重疊: 如病假日期與法定假日重疊,該日會被視為病假日,僱主無須另補法定假日。僱員如符合資格,可領取疾病津貼。
  • 解僱限制: 僱主不可因僱員放取有薪病假而將其解僱(除非僱員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休息日 (Rest Days)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期間內均有權享有最少1天休息日。休息日是指僱員有權毋須為僱主工作的期間,其長度應至少為連續24小時。

休息日安排

  • 休息日由僱主指定,並可分為固定性及非固定性。
  •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在此情況下,僱主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內,另定代替休息日給僱員。

恩恤假 (Compassionate Leave)

《僱傭條例》並無強制規定僱主必須給予僱員恩恤假(或稱喪假)。

現行情況

  • 政府僱員: 自2024年4月1日起,香港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等)在親屬去世時可享有最多3天的恩恤假。
  • 私人企業: 私人企業是否提供恩恤假,以及其天數和申請條件,則視乎僱傭合約的條款或公司的內部政策。僱員申請時可能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或火化證明等。

僱員假期權益要素比較

下圖旨在比較不同假期類型在法律保障、薪酬、累積方式等方面的特點,讓僱員和僱主能更清晰地了解各自的權利與責任。圖表中的評分是基於一般情況下的理解,個別情況可能因合約條款而異。

圖表解讀:
法定保障程度: 指該假期類型受《僱傭條例》明確保障的程度。
薪酬保障: 指僱員在放取該假期時,獲得薪酬的保障水平。
累積複雜性: 指該假期日數累積方式的複雜程度。
僱主酌情權: 指僱主在批核或安排該假期方面的自主決定空間。
所需文件: 指僱員申請該假期時,通常需要提交證明文件的程度。


「連續性合約」(418規則) 的重要性

許多勞工權益,包括有薪年假、有薪病假、休息日、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都建基於僱員是否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所謂連續性合約,是指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4星期或以上,且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了解這一概念對判斷自身權益至關重要。

此影片解釋了「418規則」(連續性合約)如何影響兼職員工的勞工權益,包括有薪假期和病假等。


香港僱員假期權益結構圖

以下思維導圖概述了香港僱員主要的假期權益及其核心條件,助您快速掌握整體框架。

mindmap root["香港僱員假期權益
(Hong Kong Employee Leave Entitlements)"] id1["法定假日 (Statutory Holidays)"] id1a["《僱傭條例》規定
(Employment Ordinance)"] id1b["連續受僱滿3個月可享薪酬
(Paid if continuously employed for 3 months)"] id1c["有薪假期
(Paid leave)"] id1d["不可「買假」
(No pay in lieu)"] id1e["若需工作,須補假或額外報酬
(Alternative holiday or extra pay if working)"] id1f["2025年為13天,逐步增加
(13 days in 2025, progressively increasing)"] id2["有薪年假 (Paid Annual Leave)"] id2a["連續性合約受僱滿12個月
(Continuous contract employment for 12 months)"] id2b["按年資遞增
(Increases with years of service)"] id2c["7至14天
(7 to 14 days)"] id2d["僱主諮詢後指定日期
(Employer designates after consultation)"] id2e["不可「買假」 (除非離職)
(No pay in lieu, unless termination)"] id3["有薪病假 (Paid Sick Leave)"] id3a["疾病津貼
(Sickness Allowance)"] id3b["連續性合約
(Continuous contract)"] id3c["累積制度:
首年每月2天,其後每月4天,上限120天
(Accumulation: First year 2 days/month, then 4 days/month, max 120 days)"] id3d["一般不少於連續4天
(Generally not less than 4 consecutive days)"] id3e["醫生證明書
(Medical certificate required)"] id3f["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4/5 of average daily wages)"] id4["休息日 (Rest Days)"] id4a["連續性合約僱員
(For employees under continuous contract)"] id4b["每7天至少1天
(At least 1 day in every 7 days)"] id4c["不少於連續24小時
(At least 24 continuous hours)"] id5["恩恤假 (Compassionate Leave)"] id5a["非法定強制 (私人企業)
(Not legally mandated for private sector)"] id5b["視乎僱傭合約或公司政策
(Depends on employment contract or company policy)"] id5c["政府僱員可享有薪恩恤假
(Govt employees entitled to paid compassionate leave)"]

常見問題 (FAQ)

試用期內可以請有薪病假嗎?

僱員能否在試用期享有有薪病假,主要視乎其是否符合《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的定義(即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若符合此定義,即使在試用期內,僱員亦可按法例規定累積及享有有薪病假。累積病假日的資格由受僱首天開始計算。

僱主可以要求我用法定假日來抵銷年假嗎?

不可以。法定假日和有薪年假是《僱傭條例》規定的兩種不同假期權益。僱主不能單方面將法定假日用作抵銷僱員應享有的有薪年假,反之亦然。同樣地,僱主亦不能以支付額外薪金的方式取代讓僱員放取法定假日或年假(俗稱「買假」),除非是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僱員可獲支付工資以代替任何未曾放取的年假。

如果我在法定假日當天生病了,假期如何計算?

根據《僱傭條例》,如果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病假日,該日應被視為病假日。僱員若符合領取疾病津貼的相關規定(例如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能出示醫生證明書及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則可享有疾病津貼。在這種情況下,僱主無須另補法定假日給僱員。

甚麼是「連續性合約」(418規則)?

「連續性合約」是指僱員若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4星期或以上,並且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則其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符合此定義的僱員,可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多項權益保障,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有薪病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

法定假日和公眾假期有甚麼分別?

法定假日(俗稱「勞工假」)是根據《僱傭條例》規定,所有僱主必須給予僱員的假期。公眾假期(俗稱「銀行假」)是根據《公眾假期條例》頒布的假期,其日數通常較法定假日為多。所有僱員均享有法定假日,但並非所有僱員都自動享有公眾假期,除非其僱傭合約有明確訂明。不過,香港政府正逐步增加法定假日的日數,目標是使其與公眾假期的日數看齊。


建議探索


參考資料

businessgo.hsbc.com
HSBC Business Go
labour.gov.hk
勞工法例

Last updated May 9, 2025

AI-assisted research. Sources, methodology and corrections · Source-checked guides and tools · Explore published answers

Ask Ithy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