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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鎖您的假期權益:香港勞工法例請假全攻略 (2025年5月10日更新)

全面剖析休息日、法定假、年假、病假等規定,助您掌握應有權益,安心規劃工作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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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速覽:您的假期權益精華

  • 《僱傭條例》保障: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是僱員假期權益的主要法律依據,涵蓋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病假、產假及侍產假等多種類別。
  • 薪酬計算有法:大部分有薪假期的薪酬,如法定假日薪酬、年假薪酬及疾病津貼,均以僱員在過去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
  • 持續演變的保障:法定假日正逐步增加,旨在提升僱員福祉。僱主與僱員均需留意法例的最新修訂,以確保權益得到妥善處理。

香港僱員假期權益:法律框架與核心概念

在香港,僱員的請假權益主要受到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的保障。該條例詳細列明了不同種類假期的資格、日數、薪酬計算方式以及僱主和僱員的相關責任。了解這些規定對於維持和諧的勞資關係至關重要。本指南將根據截至2025年5月10日的資訊,為您提供一個全面的概覽。

一個核心概念是「連續性合約」,即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且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許多假期權益,如享有休息日、有薪年假及有薪病假等,都以此為基礎。

香港假期文化

香港的假期制度融合了法定保障與職場文化習慣。

假期權益概覽心智圖

下方的思維導圖清晰展示了香港《僱傭條例》下主要的假期權益類別及其核心特點,助您快速建立整體概念。

mindmap root["香港僱員假期權益 (根據《僱傭條例》)"] id1["休息日"] id1a["每7天至少1天"] id1b["不可用款項代替 (特殊情況除外)"] id2["法定假日 (勞工假)"] id2a["2025年共14天"] id2b["逐步增加至17天"] id2c["所有僱員享有"] id3["有薪年假"] id3a["按服務年資遞增 (7-14天)"] id3b["連續性合約僱員服務滿1年"] id4["有薪病假"] id4a["疾病津貼 (平均日薪五分四)"] id4b["累積制度 (最多120天)"] id4c["連續性合約僱員,符合條件"] id5["產假"] id5a["14星期有薪產假 (薪酬為平均日薪五分四)"] id5b["符合資格的懷孕僱員"] id6["侍產假"] id6a["5天有薪侍產假 (薪酬為平均日薪五分四)"] id6b["符合資格的新生嬰兒父親"] id7["其他假期 (視乎僱傭合約或公司政策)"] id7a["事假 (通常無薪)"] id7b["恩恤假 (部分機構提供)"]

詳細假期種類解析

休息日 (Rest Days)

根據《僱傭條例》,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期間內可享有最少1天休息日。休息日的安排可以是固定性或非固定性的。

主要規定:

  • 資格: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
  • 安排:若休息日非固定,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通知僱員該月內的休息日安排。
  • 不可替代性: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發放休息日給僱員。但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安排替代休息日,該替代假期須在同一個月內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該原定休息日之後的30日內。
  • 休息日工作:如僱主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屬於條例容許的例外情況,否則屬違法。如僱員自願在休息日工作,其工作時數應視作超時工作,有關超時工作的安排及補償應按僱傭合約或雙方協議處理。

法定假日 (Statutory Holidays)

法定假日,俗稱「勞工假」,是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長短、是否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均可享有的假日。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法定假日,即不能「買假」。

2025年法定假日列表 (共14天):

  • 1月1日
  • 農曆年初一
  • 農曆年初二
  • 農曆年初三
  • 清明節
  • 勞動節 (5月1日)
  • 佛誕
  • 端午節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7月1日)
  • 中秋節翌日
  • 國慶日 (10月1日)
  • 重陽節
  • 冬至 或 聖誕節 (由僱主選擇其中一日)
  •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2024年起新增)

重要提示:法定假日的數目正逐步增加,目標是在2030年達到17天。未來將陸續增加的法定假日包括:復活節星期一 (由2026年起)、耶穌受難節 (由2028年起) 及耶穌受難節翌日 (由2030年起)。

假日薪酬與安排:

  • 假日薪酬: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該法定假日(或替代假日/補假)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 法定假日與休息日重疊:若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僱主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替代假日、另定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 要求工作:若僱主與僱員同意,僱員可在法定假日工作。僱主須在事前不少於48小時通知僱員,並在原定法定假日前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

以上影片介紹了香港《僱傭條例》中關於「418連續性合約」及相關假期權益,有助於理解法定保障的基礎。

有薪年假 (Paid Annual Leave)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12個月的僱員,可享有有薪年假。年假日數會按僱員的受僱年資由7天遞增至最多14天。

年假日數:

  • 服務滿1年:7天
  • 服務滿2年:7天
  • 服務滿3年:8天
  • 服務滿4年:9天
  • 服務滿5年:10天
  • 服務滿6年:11天
  • 服務滿7年:12天
  • 服務滿8年:13天
  • 服務滿9年或以上:14天

年假安排與薪酬:

  • 放取安排:年假應在受僱每滿12個月後的隨後12個月內放取。年假日期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並須至少在假期開始前14天以書面通知僱員。
  • 年假薪酬: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年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若僱主不支付年假薪酬,可被檢控,最高罰款5萬元。
  • 不可「買假」:僱主不得在僱傭合約內加入任何條款,令僱員放棄全部或部分年假,包括支付額外薪酬代替年假(即「買假」),除非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僱員仍未放取或未完全放取應得的年假。

有薪病假 (Paid Sick Leave) 及疾病津貼

符合條件的僱員可享有有薪病假,並領取疾病津貼。

資格與累積:

  • 資格: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除非是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則無此限制)。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 累積方法:僱員在受僱的首12個月內,每受僱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受僱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天。

疾病津貼:

  • 款額: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 僱主責任:僱主不得解僱正放取有薪病假的僱員,除非僱員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產假 (Maternity Leave)

合資格的懷孕僱員可享有14星期有薪產假。

主要規定:

  • 資格: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並已向僱主發出懷孕通知及準備放取產假的意圖。
  • 假期長度:連續14星期。
  • 產假薪酬: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設有薪酬上限,目前為每位僱員80,000港元。
  • 保障:僱主不得在僱員放取有薪產假期間解僱她。

侍產假 (Paternity Leave)

合資格的男性僱員因其嬰兒的出生,可享有5天有薪侍產假。

主要規定:

  • 資格: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並且是初生嬰兒的父親或有嬰兒即將出生。
  • 假期長度:5天,可一次過或分開放取。
  • 侍產假薪酬: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侍產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 通知:僱員須按法例規定給予僱主適當的通知。

事假 (Personal Leave) 與 恩恤假 (Compassionate Leave)

事假:

《僱傭條例》中並無關於「事假」的條文。僱員申請事假,是否獲批、是否有薪,全由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僱傭合約條款或雙方協商決定。若僱主不批准事假而僱員擅自缺勤,可能被視為曠工,僱主可按合約採取紀律處分。

恩恤假:

香港勞工法例並未強制規定僱主必須提供恩恤假(或稱喪假)。然而,部分公司會基於人道立場提供此類假期。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等)自2024年4月1日起,在近親去世時可獲批准放取最多3天恩恤假。私人企業若提供恩恤假,通常會要求僱員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死亡證)。


香港假期權益比較概覽

下表總結了香港主要假期種類的關鍵特性,方便您進行比較和理解:

假期種類 享有資格 日數/累積方式 薪酬計算 主要特點
休息日 連續性合約僱員 每7天至少1天 如在休息日工作,僱主須補償 (法例無列明休息日薪酬) 不可用款項代替 (法例訂明的例外情況除外);可安排補假
法定假日 所有僱員 2025年共14天,逐步增至17天 平均日薪 (如符合連續性合約滿3個月等條件) 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如需工作須補假及支付薪酬
有薪年假 連續性合約僱員,服務滿12個月 按年資7至14天 平均日薪 僱主諮詢後指定日期;未放年假可按比例獲薪酬補償 (離職時)
有薪病假 連續性合約僱員,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 (有例外) 首年每月2天,其後每月4天,最多累積120天 平均日薪的五分之四 需醫生證明;僱主不可解僱正放有薪病假的僱員 (有例外)
產假 連續性合約僱員,符合特定條件 14星期 平均日薪的五分之四 (設有薪酬上限) 適用於懷孕及分娩僱員
侍產假 連續性合約僱員,符合特定條件 5天 平均日薪的五分之四 適用於新生嬰兒的父親
事假 視乎僱傭合約及公司政策 視乎僱主批准 通常無薪,或扣除當日工資 《僱傭條例》無明確規定
恩恤假 視乎僱傭合約及公司政策 (政府僱員有規定) 視乎僱主批准 (政府僱員最多3天) 視乎公司政策 《僱傭條例》無強制規定;通常因近親去世

各類假期權益保障程度評估

為了更直觀地比較不同假期的保障程度,以下雷達圖從五個維度評估了主要假期類型:假期權益保障程度、薪酬保障、申請靈活性、適用普遍性以及法例清晰度。分數越高代表該方面的保障或特性越強(分數範圍基於一般理解,非精確數據)。

此雷達圖旨在提供一個相對的比較,實際情況可能因個別僱傭合約及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議僱員仔細閱讀其僱傭合約,並在有疑問時向僱主或勞工處查詢。


常見問題 (FAQ)

僱員在試用期內可以請病假嗎?
法定假日可否用薪金代替(俗稱「買假」)?
如果僱主不批准事假申請,僱員可以怎樣做?
如何計算假日薪酬、年假薪酬或疾病津貼?

延伸探索

想更深入了解相關資訊嗎?您可以參考以下建議的查詢方向:


參考資料

以下是編寫本回應時參考的主要資料來源:


Last updated May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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